农民冒充富二代租车抵押卖钱,最终难逃法网
摘要:黄某是万州区甘宁镇的农民,刚二十出头,就打着建筑老板富二代的旗号到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轿车,进行抵押或卖钱的诈骗犯罪行为,最终被法院判处二十年有期徒刑。
“我是一个富二代的建筑老板,生意做得很大,经常有给客户借我的撤开,我可以出高价租些好车。”这些话是从一个二十岁多岁的小伙子黄某口中说出,口气大得让几家汽车租赁公司老板不得不信,结果被套走十三辆小轿车。昨日,他在市二中院受审。
黄某是万州区甘宁镇的农民,刚二十出头,就长期开着各式各样的小车回家兜风。既有一般的本田飞度、现代伊兰特,也有价值不菲的宝马、奥迪,让人看了好生羡慕。当有邻居偶尔问起黄某在干啥子时,黄某总是神气地说:“在万州当建筑老板,发财了!”
经查,黄某长期参与赌博,而且输钱很多,背地里一直在诈骗他人钱物,特别喜欢去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,骗出来后出卖或质押给他人,套取现金。
2009年12月23日,陈某听说万州区的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检查不严,就化名为覃朋飞,戴着墨镜来到该公司。黄某自称是做工程的老板,父亲富甲一方,自己也算是富二代,要租一辆轿车,并出示事先办好的假身份证和驾驶证。公司立马把一辆本田雅阁轿车租给了他。12月28日,黄某通过熟人介绍,把车子卖掉,获得赃款6万元。
黄某骗车,要么质押给别人借高利贷,要么卖钱,。为了骗钱,他连亲姐夫都没有放过。
2010年2月,黄某和女友小丽带上一份假工程合同和图纸,来到姐夫刘某家中。“我有个朋友在政府拿了两条路的合同,我占35%的股份。”结果姐夫相信了,到处借钱给黄某。黄某先后借到78.6万元。
2010年5月,黄某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还钱,无法还钱时就关掉手机,潜逃到郑州、重庆等地躲债。
汽车租赁公司到处找不到陈某后十分着急,就向公安机关报案。2010年6月,黄某在一个网吧上网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。
据调查,陈某诈骗的十三辆汽车共价值210多万元,骗取他人财物78.6万余元,法院遂作出判处陈某二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。